A minimalist to-do list / micro-wiki / or any other thing – jottit.com

Posted in messing with tags , , on November 8, 2007 by weipeng

用過逾半打的to-do list、行事曆、備忘錄、筆記軟體、GTD軟體、專案管理、等等、等等。只有兩個活了下來,現在還在用:Google calendarjottit.com

  • 我平日的工作會用到一台PC和一台Mac(前Intel時期的Mac),回到家後自己的電腦也是Mac,一台服役三年半的小白iBook G4 800,以至於所有裝在電腦上的軟體都被放棄了,譬如,用過一陣子的kGTD、出品不久國外評價還不錯的iGTD、牌子老品質好的Omni公司OmniFocusOmniPlan
    • 我沒辦法固守一台電腦:在Mac上工作效率較高,但Mac的Word又是該死的爛,而且沒有辦公室雷射印表機的驅動程式。所有的文書工作、行政工作,都得在Windows上完成,不管是編輯文稿、修改書卡、擬合約、算稿費、等等諸多工作,為了大家交流檔案方便、也為了自己方便,我還是死守著Windows 版的Word/Excel,無比的效率,反應靈敏,檔案交流毫無問題。
    • 全世界都使用Windows版的Word在處理文書時,你就是沒辦法自己任性的想用什麼就用什麼。檔案不是單單給別人看、而且協同作業的,得給別人改,不管是上司、同事、譯者、外編、業務、行銷、等等。
    • 協同作業,我試過Google Docs,只能說,目前還太嫩了,帶來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要多:反應速度不靈敏、編輯功能有限、任何人要分享Google Docs得先要有Google帳號。
    • Google帳號不是問題,難用或速度慢也不是問題,重點是無法說服身邊每個人改變他們的使用習慣。所謂協同作業,目前極少到多人以上修改同一份文件的狀況,大多是一對一、或是上對下、下對上、或一對多(受件者只需要看、不需要改),多對多的狀況Google Docs才顯得有利。一對一的情況,你改完後把檔案寄給我、我改完後寄給你,這樣還方便多了。
    • 好吧,難用跟速度慢都是問題,需要與他人共同處理的文書工作,不是字數驚人的譯稿、就是複雜的表格,這兩種文件,我都沒興致用Google Docs處理,會死人。
  • 回到正題,所以,我得用web apps,這是結論。 這影響了我今年年初徹底在Gmail上作事的習慣(這可以寫另外一篇)。
  • 37signalsBackpackBasecamp都很棒,但,要收錢(我沒有信用卡)。然後,對我四周的人來說,去說服他們使用的難度還是有點高,我得承認,Basecamp和Backpack真的是非常棒的軟體:直覺、強大、流暢。但就是無法說服別人去用,以我的工作團隊人數,和專案的複雜度,還顯現不出這種協同專案管理的好處,但給人的挫折感倒是不少。
  • 行事曆軟體,找了很久,評價比Google Calendar高的多得是,Google Calendar其實是陽春中的陽春,但,行事曆就是要與人分享的。雖然不是所有人、但至少很多人有Google帳號。而且我自己一整天都泡在Gmail 裡,所有的Google服務都會自然加分:我不想要每作一件事、就要登入一次帳號。一般人開始工作,收信、看看行事曆、檢查工作進度,每作一件事就要登入一個完全不同的網站,不是很煩嗎?
  • Google Calendar並不是因為功能卓越使用簡便而讓我用到現在,純粹是因為,進入門檻較低,這無關技術高下、這是使用者習慣問題。
  • 這些所有的東西,都要跟傳統紙筆競爭,而我得說,紙和筆是非常強大的對手。很多領域電腦根本不敵,譬如,便利條和小紙片,至今還是無法取代,即使你可以找出一打以上的便利貼軟體。
  • 我的行程沒有安排到每天有五六個會議、時間控制精密、滿滿的行程,基本上,用紙筆來記可能更方便,反正不多。這種情況下,Google Calendar得確保儘可能的不影響我原有的生活習慣,我才會採用。因為我重度仰賴Gmail,這給了Google Calendar一個很好的滲入機會。
  • Google Calendar沒有to-do list,我好想要這東西。我就去找了。
  • To-do list的web apps非常多,我用了廣受好評的Tada listsimpleGTD,寫得很優秀。但,用不習慣,怎麼樣都無法習慣。我想要像TaskPaper那樣簡潔的功能,而且完成的事項可以留著,但劃線過去刪掉,這會讓我很有成就感。我還想要我所有手頭的計畫都能在同一頁攤開來讓我看得清楚,譬如,手邊有五本書、那可能有五個to-do list,我想要它們都一次顯示。令人驚訝的,很少軟體能滿足我上述的簡單需求。總之,在用沒幾天後,我的to-do list都只是讓我失序,而放棄它們。
  • 我還想要一個隨手記筆記的web app,出乎意料的,Google Notebook在我用了一天後就放棄了,那完全不是我記筆記的習慣,感覺太嚴肅了,我想要更愜意、更隨手的。
  • 我用過兩個據說是給一般人用的wiki服務,很多人拿來作記事本的功能,pbwiki另一個,抱歉,我資質駑鈍,這兩個我完全不會用。放棄。
  • 然後,jottit.com出場了。這個看起來陽春到鳥的web app,花了作者五個月的時間
    • 別管什麼「30秒建立你自己的帳號和頁面了」,jottit沒有「30秒這回事」,10秒?5秒?都不用!!你不用建立帳號也可以建立頁面!你作的第一件事情,是開始寫東西,而不是在那邊開帳號和想密碼。你高興的話,可以一輩子都不用帳號。太驚人了!為什麼這麼直覺的方式沒有人想過?
    • 當你需要帳號時,你才需要設帳號。有比這使用門檻更低的嗎?
    • 超陽春界面,沒有所謂的WYSIWYG/Rich Text界面,一個很大的文字框,就這樣,沒了。
    • 魔法在這裡:jottit.com用了所謂的Markdown語法,可以很輕易的轉換成網頁格式。
    • 我個人認為,Markdown語法比所謂的Rich Text編輯更好。Markdown語法可以讓「去掉格式之後的純文字」依然有意義、依然是人們能閱讀的。但在轉化過後,Markdown語法會變成很簡潔的網頁。(TaskPaper也是採用這種純文字極簡主義取向)。
    • 我用過Markdown語法之後就上癮了,我喜歡用來陳列和記述資訊的方式(逐項條列),可以用我最喜歡的工具(純文字)來辦到。
    • jottit.com除了Markdown語法之外,還允許插入HTML語法。同時保留了Markdown的彈性,但不足的地方我可以用HTML標籤來補足。
    • 前天開始,我用jottit.com來當我的to-do list,奇蹟發生了!一個需要手動調整、功能陽春的純文字界面,比我用過的任何to-do list軟體都要好用!(我可以想像為什麼TaskPaper會受到這麼多的好評)。本來jottit.com是我的筆記軟體首選,所以切換成to-do list毫不費事,如果從Gmail轉移到Google Calendar一樣。
    • 因為功能太單純而陽春了,所以,不要去想,只要打字。不要想格式、專注在你要寫的內容上。
    • 上面這點很重要,這說明了為什麼「完全沒有任何附加功能的全螢幕文字編輯器」會被發明出來、而且受歡迎。因為可以幫助使用者專注,專注在內容上。想像用筆在紙上寫字這項過程。
  • jottit.com被稱作「微型維基micro-wiki」,相對於twitter被稱為「微型部落格micro-blog」,它被怎麼叫,我毫不在意。它對我而言,就一大張白紙,我專注於我要的東西。不用管別的事。
  • jottit.com受到的批評像是過度陽春,要插入表格或圖片都很困難。這可能是缺點,但這個取捨是值得的。有成千上萬軟體可以讓我插入圖片或製作表格(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我的文書工作,當不需要讓別人修改、而僅要給別人過目時,像是給人填寫傳真回來的收據之類的小東西,我會用排版軟體來處理……)。但只有jottit.com可以讓我專注在內容上。
  • 記事、資訊整合、to-do list,現在在同一個地方,讓我很自在。因為我很自在,所以我開始可以作簡單的專案管理,而不是被專案追殺。任何跟流程有關的軟體,從專案管理到 ERP,如果試著用軟體「矯正」使用者原本的習慣,而不是順著使用者的習慣,通常會事倍功半,甚至是失敗。

Yeni Hayat

Posted in messing on July 27, 2007 by weipeng

開始去運動了。

「開始」是指完全沒有運動習慣,不要說三三三了,是完全沒有。沒有。現在從這沒有的基礎開始。「去」是主動去。「運動」,就是運動,但有強度的差異,現在希望能先達到三三三的低標。

運動是想要讓自己的身體更好。(之後作的事,都應該要讓自己更好)。覺得背肌應該要拉開,肌耐力也可以增強。另外,工作是非常需要體力的,不論是短期的熬夜衝刺或長期抗戰,體力都很重要。體力是需要訓練和培養和灌溉的。

額外的良好副作用,運動完後睡眠情況會改善,這對我很重要。可以不再需要仰賴原有的藥物劑量來幫助睡眠,而且睡眠品質比藥物提供的要好。

如果我們對唯物論有點信心,相信物質改變心靈。那麼,身體的茁壯也會帶來意志的茁壯。

同時開始的另一件事情,從頭讀起〈馬太福音〉:

  1. 不論怎麼樣,都必須回到這本原典上來。這本原典在這個宗教中的地位無與倫比,其他的一切都只是註腳,沒有原典就什麼也不是;
  2. 我沒有真正的、好好的、認識過這位人子的生平和事蹟和言行。至少不是從原典去認識的,那麼這認識就是不公平的;
  3. 舊約有典律,新約有恩典。作舊約的信徒要(相對)來得辛苦許多,要去相信舊約比相信新約更加困難。為了讓自己能比較好進入狀況,從新約著手是較為適宜的。何況,這個宗教現在的面貌和教義,我想新約的影響比舊約更大,包括道成肉身這點。

在原典讀完之前(至少四部福音書),應該可以不用去碰別的東西。基於上述理由,其他的所有東西沒有這本重要。徒增干擾。

(Yeni Hayat是奧罕.帕幕克1995年的小說名稱)

passion

Posted in messing with tags on July 24, 2007 by weipeng

(舊文,原寫於2006/12/08)

上星期向老闆辭退了他近兩年前請我來做的工作。

原因很多,但如果要深究什麼是關鍵性的一擊、或說壓斷脊樑的最後一根稻草,或說,一個好的下台階,起因在於對明年的業績要求。今年出版業的慘淡已經有輓歌在吟唱了,上半年就有新聞放出整個產業業績下滑百分之二十;街頭巷尾的耳語傳著,退書率三成的出版社變為五成、原本五成的提高為七成;第三季的新聞,台灣(港資姑且不論)最大的出版集團明年出書書目將減少三成;十二月份的新聞,最重要的實體連鎖書店,年度營業額從一百二十億下修到一百億。結論都是一樣的、今年是艱困的時刻。然而對體質好的出版社而言,是豐衣足食跟度小月的差別,但對體質差的出版社而言,是度小月跟慘澹經營的差別。我們家,幸運的說,是我們年輕,另一方面,是我們體質差,一陣風吹來不免傷寒感冒。推托給大環境不是藉口,重點是自己的體質,這種情形下,明年、我們家進入第六年的明年,老闆確實的以數字來要求各部門表現、並對內部作整併、縮編等改善體質的動作,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一個進入第六年的出版公司,還得老是擔心現金流量的問題,未免淒涼。

所以老闆的期中考題就出來了,給我一個明年的營業額、以及達到那目標的營業計劃;或是,現在就收手不作。我一直認為我來這部門是作兩件事:把部門的功能作起來,或是,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做到最好的情況下、然後告訴老闆、我已經盡力了、這件事是不可為的,總之,就是「證明這條路行不通」。現在幾乎就是這樣的狀況,幾乎就是要告訴老闆此路不通的時候,我說,「幾乎」,意思是,不全然是那樣。

我花了一天計算可以達成的營業額,然後反推回去這營業額下我僅能擁有的資源。這包括了檢視直效/郵購通路的三項條件:名單、產品、技術。(事實上,沒有策略的話,即使這三項條件都好,只成不了氣候,但策略並不能這樣的被檢驗)。名單:偏少,品質良莠不齊、差強人意。產品:有高有低、有強有弱、有單書有套書,但無論如何,在進入第六年時,我所可以打出去的牌,一定比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都還要來得好。技術:技術是問題,包括案型的思考、或是在詮釋書籍本身的創意表現,只能說,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不全然是那樣。

郵購的營運方式有很多種可能:兩個人,一個負責金流跟物流、另一個負責企劃跟策略。一個半的人,一個非全職的人負責物流、另一個全職的人負責金流跟企劃。一個人,負責金流跟企劃,物流外包。甚至我們可以回歸到郵購/直效行銷的本質:與讀者溝通、與讀者交流、直接面對我們的讀者、直接與我們的讀者作生意。這種情況下,用另一個角度去思考,可以只用一個人,負責網站、跟物流,金流委外。網路如果不是未來的一切,也會佔很大的比例,並不只是因為這是一個網路時代罷了,絕對與這無關,網路/數位/電子/螢幕代表的行為,甚至是與閱讀/類比/紙本相互抵觸的。網路的重要性,在於在發佈訊息的成本上、回饋的速度、資訊的篇幅,都遠遠的優於紙本的媒介,像是,我們常使用而自己也常收到的塞在信箱裡的紙張印刷廣告。網站有建置成本,在這成本之後,隨著數量的複製,額外的花費都趨近於零。寄電子報給兩萬人跟二十萬人的成本是接近的,網站流量一個月一萬人跟一百萬人的成本,並不是一百倍,可能只有五倍、十倍。就亂彈打鳥的行銷,網路比傳統方式低廉太多了。然而就量身定作的行銷,針對不同的讀者群給予不同的訊息,網路還是優於傳統方式,沒有任何印刷數量的限制,也沒有印刷成本的考量。在很多成本都趨近於零時,行銷可以作的事變得非常、非常多。

但是網站內容/網路社群的經營可以直接帶來交易嗎?簡單的說,可以賺錢嗎?可以賺到養活這一個負責網站全職工作的人嗎?一個人在出版社這種類型的公司裡,是不能只想像行銷而不用對數字負責的。所以這問題必須問老闆,老闆要投資這個人、還是這個部門、還是網路這個通路、還是網路上一群虛擬的讀者社群?打算花多久、跟多少錢投資。(鄙俗的翻譯是:你可以容忍燒錢多久)。

扯遠了。

總之,計算的結果是,傳統的路子,我只能養一個半的人,而且必須如履薄冰、戰戰兢兢、十分小心一刻也不能鬆懈的執行,並且,在不鬆懈的執行能力下還要勇猛的往前衝,去開拓這個通路。這樣的情況下,我自己預估達成的營業額可以養一個半的人。走另一條路,就是網路,我得重新跟老闆證明、我也必須跟編輯們拉扯。

這其中最關鍵的因素是什麼?是什麼讓我辭退了?不是現實上的作不到,我並沒有「盡力」,「盡力」不是瞎忙或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盡力」是去思考自己可以做的全部、並且做到。我沒有盡力,因為我喪失了某種熱情了。某種驅力、某種豪氣、某種企圖、某種自信。作為部門的主管、或站在一個(僅須)對自己負責的職務上,沒有驅力、豪氣、企圖、自信,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根本是未戰先敗。這是職務面的事,個人的層次上,沒有熱情、對我來說,才是真正的可怕。

承認自己在一項任務上失敗了,然後讓部門結束是很可怕的事情。好吧,簡短的說,「承認失敗」是很可怕的事情。唯一可靠安慰的是,就整個公司經營的立場,承認失敗是可喜可賀的事情,即刻把失血的部門斬斷是勇敢而重要的,差別是,是部門主管自己斬斷的,還是老闆斬斷的。當老闆出期中考題給你是,他其實是要你自己結束,還是期待你突破這個障礙?揣摩上意其實是沒意義的,但所有的人都會揣摩上意。(後來的談話是,我更清楚的知道老闆出題的用意,不過那是私人的事了)。假設老闆要你結束你負責的部門,是他暗示你、然後你自己決定收起來,還是得他明示你收起來,哪一個比較好?端看你想當劊子手還是受害者。我必須考量的另一件事,是我的部門還負擔了一個人,這個人不是我攆走的,但她是信任我能保住這個部門而確保她的工作。我結束了部門,其實是違背了員工對於所任職工作的信任。可是如果把這個人的因素考量進去,其實是沒完沒了的,整個部門是虧損的,那我要怎麼面對公司內其他所有賺錢的部門。我能作的,是幫勞方向資方爭取到她應有的權益。(台灣的中小企業在勞動者權益上是經常很沒概念或刻意忽略或假裝忘記的,是得要有人去爭取跟提醒才會出現的,這是另一件事了)。

比承認失敗更可怕的事情,是違背了自己的熱情,是無法取悅自己。工作是要能取悅自己,這是老闆後來說的。我的熱情投注在什麼地方上?我想要在行銷這個領域上待多久?我想要待上五年十年嗎?如果不是的話,我為什麼要說服公司/老闆投資我或我的部門,因為很顯然的,這只是我暫時的避風港,更苛刻的說,是一個方便我佔公司便宜的工作。與讀者溝通、或與讀者交流,的確是我很感興趣的事,但有別的事可以讓我付出更大的熱情。如果我是一個大量仰賴熱情來讓我投入工作的人,(有人可以不是的,事實上,很多人都不是,這兩種狀況沒有優劣之分,就是不同的人罷了),那麼,違背了自己的熱情,等於是昧著良心工作(這個良心是工作的操守及倫理)。如果我是一個不因情緒而影響工作的人,那其實是無所謂的,無所謂的意思是,我是一個確實執行的機器、零件。但我不是,我是有熱情並想要有主體性的,我渴望那項工作滿足我,而不只是糊口。

工作安穩福利好,養家糊口沒問題,這些都很棒。不過不是現在的我想要的。我很慶幸我的年紀是放棄了什麼再從另一個領域重新開始也無所謂的年紀。(其實這跟年紀沒有絕對關係,年紀只是增加了難度,並不是完全的不可能,當然,難度高到一個地步,也差不多就等同於不可能了)。

由於上述種種,我辭退了我的工作。

“2nd-generation iPod shuffle”; Test Drive and Review

Posted in messing with tags , on July 23, 2007 by weipeng
  • iPod和iTunes是超強組合。(理論上還有iTunes Store加進來成為trinity,但台灣不存在),因為這個組合的關係,所有iPod的價值都要重新審視和考量。
  • iPod shuffle是最低階的iPod,2900台幣,但是5600元就有iPod nano,兩者的差距可說天差地別。
  • iPod nano有螢幕,這是最大的差距,nano可以使用所有iPod的週邊,但shuffle要用的話,得買個Griffin的dock轉接頭,19美金,轉接頭買了之後,shuffle和nano的價差又縮小了。
  • 有螢幕跟沒螢幕差距很大,特別是對我這種音樂庫極為龐雜、類別又多的人,常常會從古典樂聽到台語老歌跳到搖滾再到劇場配樂,不知道現在正在聽什麼,會蠻焦慮的,這焦慮我大概花了一星期才逐漸克服。而且也沒有很快的方式可以選歌。
  • 用iPod shuffle的人要有一個心態:把它當成個人的廣播電台就好,其他的不用去管。
  • iPod shuffle有優點,充電後的續航力很久,至少十四個小時,完整的充飽電(四小時)之後可以撐到十六小時以上,而且非常小、非常輕、可以別在身上的任何地方,外表也不容易刮壞,基本上是可以任意折磨的隨身聽。也不怕震動,比nano更適合運動的時候使用。nano總是讓人覺得需要小心一點的呵護,shuffle不用,我都隨手扔進袋子裡或塞在口袋裡就帶出門了。它以極小的體積和最不費心費力的照顧方式,提供源源不絕(至少出門在外一整天)的音樂。
  • shuffle有一些設計非常微妙,說明書根本沒寫。譬如,聽音樂聽到一半暫停,暫停太久了之後shuffle會自動去睡。另外,任何時候把shuffle關掉、重開時,會從上次聽到一半的片段開始。shuffle有一個功能很擾人,按暫停一陣子、然後開始播放之後,shuffle會把之前的音量先調小,不會一開始就來轟然作響的音量,我可以理解這功能的用途,不過很煩。
  • 我很久沒用耳塞式耳機了,shuffle戴一星期之後,耳朵開始痛。但這應該不是蘋果耳機的問題,是任何耳機都會造成的問題。
  • iPod家族有百百種週邊,最讓我感興趣的是外接音響,耳機是四週有人時為了避免自己聽的古怪音樂牽連無辜(像上班在辦公室裡),但沒人的時候我還是想要大聲放出來舒服的聽,可惜、可惜,剛才講過了,shuffle要用這些週邊得再買19美金的轉接頭。想到轉接頭,就,冷掉了。或是有少數的外接音響相容於shuffle,但選擇只剩下三分之一不到。
  • 所以,shuffle的使用者要用另一個心態:不用為shuffle額外買任何東西,什麼都不需要。買到後來會覺得不值得,不如一開始就買最低階nano就好了。shuffle本身的低廉,讓人覺得花任何錢幫它買週邊都是浪費……
  • 用shuffle最重要的心態是:隨便用。當消耗品來用。事實上,shuffle也不是那麼容易壞。它構造太簡單了,零件太無趣了,很難想像要怎麼把它用到壞,頂多是內建的電池充電次數到了極限,那應該是兩年之後的事情了。
  • iPod家族跟台灣其他廠商的仿冒品相較之下,仿冒品只能學到外表的皮毛,但使用介面是學不來的。不過shuffle是特例,這麼簡單的東西還抄不會就不要玩了。以至於,shuffle的台製競爭者在使用的感覺上不會輸shuffle太多。同樣的價位,可以買到雜牌四倍容量、還附螢幕的機種,那shuffle靠什麼勝出?靠iTunes。
  • 我從來沒認真用過Windows Media Player,我只摸了一下,難用到受不了,不過既然我從來沒有認真用,那也沒什麼好說的。iTunes在綜合表現上還是無可取代,在管理超過一百張以上的CD時,iTunes的價值就會出來了。有個功能我很仰賴,「最近播放時間」和「播放次數」,這兩項資料可以幫我找出很久沒聽的音樂,也可以確保我很均衡又不偏食的把我所有的音樂聽完。唯一能跟iTunes整合、同步、更新這兩項資料的隨身聽,只有iPod家族,包括最低階的shuffle。
  • iTunes為了因應shuffle特別加了一項自動填充的功能,不算幫shuffle充電的時間,只算裝滿一天所需的音樂食糧還有傳輸的時間,一天只要,十分鐘不到。我是這麼作的,我有一個智慧型列表,會把很久沒聽的音樂抓出來,當我把shuffle接上電腦時,只要將這個列表裡所有的音樂填裝到shuffle就好了。頂多用手調整一下順序,譬如,我不想要一口氣聽五小時的Velvet Underground,或四小時的Joy Division,就把一些其他的曲目穿插在中間。這功能太簡單了,接上shuffle、按一個鈕、等上幾分鐘。好了。又是足供應付一天所需的存糧。我不知道國內的仿製品能不能作到這麼簡單,但我也不在乎了,反正我只用iTunes,iTunes只跟iPod作好朋友。
  • 因為買的時候很急,不想多花什麼時間,就近隨便找了家店買,顏色居然沒有我想要的低調銀色!不過,shuffle的幾款顏色都算選得有品味,非常的chic、非常艷麗、非常流行。最後我挑了藍色。
  • 心態調整好之後,用shuffle變成不太需要花心力的事情,保養容易、操作容易、攜帶容易。也不用額外想任何的週邊。這樣用起來會很愉快。
  • 不過,任何人想買第一台iPod,如果預算夠的話,還是建議從iPod nano開始,才能享受到完整的體驗。

晴川歷歷,芳草萋萋

Posted in messing on July 12, 2007 by weipeng

香蕉一掛十八元
芭樂一盆二十元
鳳梨一顆四十元

昨日去舊家附近的黃昏市場買水果。

過著一日兩餐的日子個把月了,總欠缺了什麼。穀類是欠缺的,但太過精製的穀類身體會不舒服,白麵粉和全麥沒有如此大的差異,但白飯和胚芽米和五穀飯的差異就極大,胃會很誠實的有感覺。攝取不到好的穀類,不吃可能還較妥當。蛋白質是夠的,想吃肉,不過嘴饞的成份比較大,每天幾乎都會碰到蛋豆肉這三種其中一種,差不多夠了。蔬菜現在反倒是每天必吃,也可能是份量最足的,進食時如果不論是選擇西式或中式,都有機會攝取大量蔬菜,西式的話是生菜三明治或沙拉,相當於吃掉一盆菜,中式的話大概是地瓜稀飯、至少配兩樣蔬菜。

唯獨水果是幾乎不碰的。運氣好才吃一些,譬如,好心的同事分幾顆小蕃茄過來、之類的。看到最近水果價格直落的消息,怦然心動,覺得該買一點來安慰自己的身體。黃昏市場本來就便宜,昨日去簡直便宜到不像話,口袋裡的百元紙鈔還沒花完,就買了夠自己吃上一星期的水果:一斤五元的香蕉便宜到無法跟老闆說買半掛,畢竟一掛也才二十元;鳳梨四十元算高價的哩,因為再走幾步就是沒削皮的一顆二十。我嗜吃的金煌便宜到一顆十元,但料理起來有點麻煩,作罷。芭樂要收攤了,老闆把剩下有跌到撞到的部位削掉,湊個幾盆一盆才二十。

水果買回家。搜查了一下廚房看室友有沒有可用的刀具。砧板有,但水果刀沒有,連切鳳梨都有問題。果汁機在角落積灰塵。小冰箱裡找不到作冰塊的模具,冷凍室的霜也厚厚積一層幾乎沒空間作冰塊。走路去附近的賣場買了刀子。

搬家時什麼食器都沒帶。也沒盤子,沒盤子就算了。切一切用手抓著吃吧。(所以說芒果麻煩哪)。想買台果汁機打果汁,但尚得製冰。什麼都不方便。用水果刀切鳳梨時居然也會切到手,用衛生紙按住出血處,空出一隻手狼狽不堪的站在廚房裡吃著鳳梨,澄黃而芬芳,但地點不對、時間不對、人也不對。這不是一個可以喘息的公共空間,至少連,水果,這麼簡單的食物都無法應付、輕鬆愉快的坐下來吃,也沒有任何容器可以呈著切好的水果去公司。一切從簡。

一個人生活要作到「好好照顧自己」,竟是比想像中困難許多的事。

累積多日的沮喪湧上來,覺得自己離開水很久了。想回到海洋。

「他若能說服我,那麼祂在他其中」

Posted in messing on July 5, 2007 by weipeng

上星期開始、去報到,展開為期十次的課程。比我想像的要短。去上課的原因很簡單,我答應過Y要去上課,Y認為共同的信仰是維繫、鞏固我們關係的最後方法,似乎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因為Y與我截然不同,她相信某些事是人所不可為的,而人的終點是神的起點。(我並沒有相信所有的事情都是可為的,我只是認為人的終點、就是終點)。

給別人一個機會來說服我吧。畢竟在這件事情上,我向來是硬著頸子,從來未被說服的。我在智識上可以接受(當然,教義有很多可爭辯的地方,不過在那些事情上打轉沒用),但我跨不過信仰的門檻。我不知道怎樣可以被說服,沒關係,這問題不是我該煩惱的。如果我沒有被說服,只能說衪的作為沒有在我身上顯現,而我的認知並沒有改變,意即:我不信祂。如果有人能說服我,那麼,就是衪在其中了。

我始終覺得,我跨不過信仰門檻的原因在於,我沒有宗教體驗。但也許是我「不允許」宗教體驗在我身上發生。不管怎樣,就給人一個機會吧,祂會藉人之手、人之口,作到祂要作的、說出祂要說的。倘若祂存在的話,並且,祂不僅僅是存在,更是有大能的。

Y最後寫的一段話,

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我說,我要起來,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雅歌3;1-3)

如何從一個職業衝浪選手變成設計師(或者「如何從社會學老師變成平面設計師」)

Posted in messing with tags , on July 4, 2007 by weipeng

David Carson並不算是我特別喜歡的設計師,但他在八○和九○年代的影響力是絕對不可被忽視的,他可能不會成為巨大的里程碑,但他在一個手工的時代所作的努力和嚐試,足以讓我們這些有電腦可以使用的人們去思考自己所追求的東西是什麼。他的影響力在現在已經勢微了,甚至被颯譏為過氣人物,我也無法完全認同他的理念和想法(老實說,有些時候還蠻討厭的),但我不可能忘記David Carson在最早的時候帶給我的衝擊,可以用任何字眼來形容他及他的作品:前衛、異端、情緒性、非理性、激進、無序……,無所謂。我真正更愛他是在仔細閱讀他的訪談(收錄於第一本作品集The End of Print)之後,我不想把他的話處理成勵志小品,但對於我這樣一個非科班出身的人來說,的確是有著莫大的激勵作用。

David Carson的本業是職業衝浪選手,是那種足以排名進世界十大好手的職業水準;不過他唸的是社會學,後來的工作是中學的社會老師,唯一像樣的美學/設計教育是為期六個月的課程。1982年,個人電腦及桌上排版都還沒有出現的遠古時代,Carson接下了轉淚點般的工作: 擔任Transworld Skateboarding的美術設計、獨自一人完成,這是,第一道曙光,primal light:(接下來所有引用的內容都出自於The End of Print)

When a magazine Carson was interning on folded in 1982, money pressures led him to return to teaching. But shortly after taking up a high school post he was offered the chance to design this booming skateboarders’ monthly. He did it in his spare time: after school, evenings and at weekends. It was a glorified fanzine, with up to 200 full-color pages heavily supported by advertising, and yet the editorial–copy and pictures–was largely the product of the skateboarders. “It was a great opportunity for experimentation” says the designer, who was able to respond to a readership eager for new ideas by committing himself to never doing the same thing twice without good reason. In these years he formed his approach of questioning any formal preconception.

這段時期的重要性當然不只是一個實驗的開始,而是對Carson而言,他事後看待這段時期,視其為他真正的職業訓練、啟蒙教師,在與Lewis Blackwell(Carson長期合作出版他作品集的編輯)的訪談中提到:

My big training was on Transworld Skateboarding magazine: 200 pages full-color every month, and I had this personal thing that told me that if I was going to get something out of it, grow in myself, then I couldn’t repeat myself, I always had to do something different. I never used the same approach for any two openers. I think this curiosity is a piece of the whole puzzle of why I do what I do.

到了後來(1989年)編出更短命、更燦爛、為期兩年卻只出刊六本、獲得了超過150項的設計獎項、超越時代傳奇性的刊物Beach Culture時,背後的艱困更是驚人;

With Beach Culture I basically starved for two years, and when it went under I was broke. I turned down freelance work during the time I was designing it. I was doing it all the time, seven days a week. Money wasn’t the issue, it just gave me the opportunity to experiment with virtually no restrictions. The skateboard magazine was the same thing: I was in my cubbyhole at the weekend on my own, obsessed with the thing. Obsessed, soulful, true to the fascination of design.

Obsessed,著魔,多美的字眼。(我也希望我有能力和權利對我的工作著魔)。

也許有人對David Carson很不屑,認為他只是機遇好的幸運兒,認為他的理念只是狗屁,對於這些意見,我想提出的反駁是他在2003年的作品The Book of Probes,Carson,一名社會學背景出身的平面設計師,在新世紀的時候,接下了麥克魯漢名言錄的平面設計差事,是的,那個麥克魯漢,那個在三四十年前說出”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和”(we are) now living in a global village”的麥克魯漢。Carson用他的社會學背景和美感,重新詮釋了麥克魯漢,結果當然見人見智,但誰有勇氣和能耐這樣作呢?任何人都可以「排版」麥克魯漢的字句,但誰敢及誰能「表現」麥克魯漢的想法?

(舊文,寫於2005年9月,原為回應Y)

給全國家長的忠告!為了孩子的未來!

Posted in messing on December 18, 2006 by weipeng

排版人與責任編輯的對話,但不知道怎麼回事後來變成給全國家長的忠告……

(前略)
我:有些格式我順手統一了,像是黃阿鵬(Weipeng Huang)(1980-)我改成黃阿鵬(Weipeng Huang,1980-)
S:是,多謝!
我:後面幾章開頭的引言,講話的人都沒有附原文,是因為大腳的緣故嗎?
我:阿多諾跟海德格有附名字(雖然很少人知道),但尼采沒有附名字。
S:我會將之都補上的
我:沒關係,妳統一就好。
我:但第一章講話那個人沒什麼名氣是真的……
S:一來我想是因為之前有提到該人,已經附過原文,不過我想章首的引文,也附上原文較好
S:呵呵
我:不過像「馬丁.海德格」看到時會楞一下,因為我不知道他媽叫他馬丁。
我:阿多諾也是,完全認不出他來。
S:呵呵,等你幫我們排完最後一校,你想忘記她們也不容易了
我:嗯。妳們統一就好。
我:阿多諾他娘叫他Th……什麼的,我記不得他的名字。
S:Theodor
我:喔,對,但很難發音。
我:悉爾鐸?
我:還是「特什麼的」。
S:我不懂德文…
我:總之是個寫出來之後,會讓人想「這誰啊?」的名字……
S:呵呵
我:特奧多爾……這誰啊?
S:這是大陸版的嗎
我:不是,請見妳第五章譯稿。
我:三、四章的德勒玆跟尼采只有姓,第五章就有馬丁跟特奧多爾。
S:好,我校到第五章會在留意一下
我:嗯,就每章開頭的引言格式。
我:第一章是名.姓(First Name. Family Name),第二章是姓(First Name. Family Name),第三四章是姓。第五章是名.姓。
我:(好險第二章沒寫出黑格爾的名來,黑先生叫G. W. F. Hegel……真囉嗦的名字)
S:哈哈
我:德文名字都夠長了,還G. W. F.……
S:李奧納多的名字應該也很長吧
我:沒有,就李奧納多達文西。
我:另一個很長的是Turner(特納),名字也是三個字母。
我:跟J. R. R. 托金或H. G. 威爾斯一樣,囉嗦的First Name跟Middle Name。
S:你真投入啊
我:前一陣子正好在查特納的資料,昨天看到就很有印象。
我:之前在查的時候,想,為什麼沒有人翻譯他的名字,像塞尚你知道他叫保羅。
我:因為特納是菜市場姓,通常國內翻到菜市場姓時,會加上名。
我:然後上維基一查,靠!是這個鬼名字的傢伙嗎?怪不得沒有人翻。
S:因為太長…
我:沒想到菜市場姓前面配上很長的名,「孩子,你要爭氣點。爸爸的姓太菜市場了。所以給你取很長的名字,這是為父對你的期望」。
S:哈哈
S:你的名字也是有細取過的…
我:呃。我爸不知道發什麼瘋,用罕用字。
我:還好打得出來。運氣好被收進Big-5碼裡。
S:是
我:不像方方土。要不是方方土每天報紙都在打,誰理他的名字打得出來。
S:對啊
我:各位家長!各位家長!你希望看到你家孩子的名字因為打不出來而被老師白目嗎?在榜單上是亂碼嗎?被打通訊錄的班長怨恨嗎?連學校獎狀都印不出來嗎?請從Big-5碼一萬三千字裡選擇,不要跟孩子的前途過不去。
我:事關孩子一輩子的未來啊,各位家長!
S:你昨晚沒睡嗎…
S:要不要先去吃飯補充能量

兀自浮在空中的肥嫩的手

Posted in messing with tags on December 8, 2005 by weipeng

吃飯時路過鐘錶行看見的一張廣告,某個廠牌、也許是韓國廠牌的手錶,找了位韓國女星來代言,對於該位藝人,我一無所知,海報上是艷麗的臉孔、韓國式的艷麗、某種強烈的審美觀打造之下以致於每個人都長得很像的美麗,固定長相的東方臉型、一致而美麗的眼、一致而美麗的鼻、一致而美麗的唇。總之,我對這樣審美觀打造出來的臉沒有好惡,只是每個人都長得頗為相像令我小小的困擾。眼影化得很重,某種類似煙燻妝的效果。穿著連身的、皺褶布料剪裁出來、類似公主裝或娃娃裝(現在還有人在這樣形容衣服嗎?)的洋裝,像荷葉袖的變形、拉底的胸口和胸線的剪裁掩飾了東方人原本較為骨感的身材。背景是一張鐵架的床、十九世紀風格的鐵床,在床首和床尾會有高起的鐵欄杆那種,床上鋪著鍛面的、暖色系的、帶著很強寢室味道的床具,一種內宮的、金屋藏嬌的、色情的氣息,可是打光又使得色調極為節制、壓抑,倒顯得是低彩度的暖色調,或者說、低彩度的閨閣氣息。整張照片非常像某些韓國電影的劇照:飽滿又壓抑的色調、人工化的場景、角色擺著孑然的姿勢、面孔是固定的美麗和性感。十分的工整,一種自然的不自然。

這時,我注意到她的手,左手微微舉著、靠在床尾的鐵欄杆上、手腕上是線條並不簡潔以致於造型無法讓我喜歡的女用錶、手掌向前垂下,一隻肥嫩的手掌。

手指頭有點短,很多肉、掩蓋了關節上的骨頭。有點嬌小的、滑嫩的、多肉的手,離嬰兒的手並沒有太遙遠,如果說手的主人是可愛的小女孩,不會太讓人驚訝。這時才會發現,這隻手的主人,其實是帶點孩子氣的、也許原本走可愛路線的小女生。但整個畫面的質感和打造出來的效果,都是人工的艷麗,那種艷麗,理當是配上骨感的、纖細的、修長的手指。特別是,你知道的,這是手錶廣告,沒有理由手掌會不顯而易見,沒有理由手不會成為焦點,但這隻手,太可愛、太肥嫩了,攝影的景深又很短,焦點一集中在手上,背景就完全糊掉了。這隻風格與周遭十分格格不入的手,就因為很淺的景深,而彷彿被去背一樣的跳了出來,兀自浮在空中。

這隻手其實是十分有真實感的,放在一般的狀況下,如果連結的是某種孩子氣的氛圍和場景,那麼它將再自然不過了。這隻手之外的所有畫面,才是人工的、修飾而艷麗的。但正是這種人為的工整感,莫名的協調了,不自然的,反倒是這隻手,浮在空中。它成了一片人工的畫面中最不自然的元素。

搬家

Posted in messing on December 7, 2005 by weipeng

搬家
樂蕃天事件,然後又搬回來。